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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5-07 16:56:17 网站:文库114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9年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19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7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588人,其中专职72人、兼职516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9年,印发了《**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19〕98号)、《关于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钦政办〔2019〕88号)、《**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钦政办电〔2019〕73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服务内容保障分解表》(钦政办函〔2019〕40号)、《关于规范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的通知》(钦政办函〔2019〕49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全面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9年,各单位按照整理信息、组织编制、审查确认、全面公开四个步骤对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着重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信息公开,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更加方便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既确保了公开的规范性,又体现了获取的便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2019年,印发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服务内容保障分解表》(钦政办函〔2019〕40号),对政务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作了规范部署和指导,增设相关栏目,下达指标任务,督查各相关单位及时完善发布信息。同时,按照要求对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内容,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五)强化业务培训,举办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2019年,市、县两级共举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政务公开培训会等各类业务培训班85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96次,培训人员5568人次。2019年5月,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举办**市第六届政务公开日活动,从公开单位职能、审批事项,解读政策法规、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公开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展板公开、媒体报导、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5821份,现场咨询人数8715人次,解决问题1880个。各县区按照要求相继开展了“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打造法治、廉洁和服务型政府,着力优化政务环境。

  (一)基础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 推进社会政策公开。推进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分条目、分类型进行梳理和发布,进一步促进公开工作规范化。

  2.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主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如项目建设、扶贫工作、低保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由各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发布进展和完成情况。通过公开决策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3.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务体系,推进政府政务阳光透明,营造公平有序的办事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破解“办事难”,促进政民互动,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对作风建设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协同推进简政放权,让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有迹可循、阳光透明。

  4. 推进会议公开。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把推进“五公开”落实到办会中,重点将决策过程、讨论过程公开,对决策依据、管理依据进行公开。2019年各级各部门均按要求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中,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为重点,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作出的政策部署等信息向社会群众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5.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0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3022次,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41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827篇,通过微信微博回应事件1046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075次。

  (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开设“脱贫攻坚”栏目,发布“扶贫成效”介绍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进行公示,做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示,逐级上报、比对核实后进行公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逐户逐人审核认定,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2.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每月公布上月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每季度公布上季度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统计数据等信息。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到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时记录灾情工作进展,通过媒体、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救灾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3.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等政府信息。按月公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率和首要污染物等指标;每月发布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信息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包括水质功能、评价、功能区达标情况等;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测,并按月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推进教育督导、学校财务、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入学人员名单等信息公开,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加大医疗机构院务、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及收费等信息公开,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注重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减少医患矛盾。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重大影响典型案件、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消费警示等信息,并公开抽查、抽检情况和专项执法查处及办结情况。

  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以市人才网为平台,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指导等就业信息服务。做好国有企业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涉及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三支一扶”等就业型选拔考试,有关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信息,均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 推进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到100%按时发布。通过让公众知晓,让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成为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政府的“指南”,真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公众更清楚了解并掌握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相关事项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等情况,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权力运行效率,依法确权、依法确责、依法制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政府的权力更加规范,让行使权力的责任更加明确。

  2. 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原则,落实解读责任,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列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起草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将政策解读稿作为政策文件的附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送、同步发布。2019年全市共发布827篇政策解读材料。

  3. 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抽查市场主体信息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实行“阳光执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实时发布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4.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加大对扶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减税信息,除了采取报纸、宣传手册、广播、电视和举办晚会等传统的途径进行宣传外,还采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途径进行宣传,扩大减税政策知晓面。

  5.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均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执行结果公开方面,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取得的成效、后续举措。2019年,全市共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55次。

  6. 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市、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部门预算收支、“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市本级107个一级预算部门,除4个涉密部门外,103个单位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占应公开部门的100%。

  7. 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含延伸审计的下属单位整改情况)在书面报送审计机关的同时,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2019年,全市共发布审计整改报告40份。

  (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各有关部门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

  1. 住房保障领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方案,公示内容全面涵盖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设计户型等;定期公布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和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公布保障性住房分配全过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领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矿业权审批结果等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的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具体交易信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3. 政府采购领域。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处罚信息。

  4.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公开国有产权交易的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

  5.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实行数据对接和信息同步发布,推进与各招投标行业行政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和信息同步发布,招标信息按规定可在其他媒介同步发布。

  (五)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重点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生态环保、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信息和实施过程信息的公开,以公开促进投资服务监管工作质量提升。2019年发布重大项目信息644条,其中项目建议书审批信息55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信息25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信息57条、规划许可信息95条、项目核准信息24条、项目实施及竣工信息75条,其他信息31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19年全市没有此类情况发生。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48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3963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2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53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70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3059条。

  (三)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各相关单位定期规范报送材料,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2019年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71个。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建立读网制度,要求各部门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读网,每天及时检查信息发布情况2次以上,发现网站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9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共90件,其中当面申请24件,通过政府网站在线申请37件(政府网站依申请系统35件,各单位网站2件),信函申请29件。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0件,同意公开答复1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9件,不同意公开答复8件,不属受理机关公开数2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经办理9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9年全市不同意公开答复8件,均已填写备案表。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有关部门,授权窗口作为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代表本部门在市民服务中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办公场所设置接待点,接待前来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的群众,为群众提供互联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制度情况。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要求各单位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编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在办理完毕后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加强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建设,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要求各单位在答复文书上载明收到时间、申请内容、答复依据及决定、救济途径、落款、答复时间等事项,不断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所涉及的各类问题。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其他情形1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其他情形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而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政务公开内容例如政策解读的要求等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今后,我市将按照《条例》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载体建设,强化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全面推进“五公开”。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违规处理和公开内容动态扩展等工作,推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把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和“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五大目标,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监管信息、民生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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