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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私经济监管处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9-05-25 13:41:59 网站:文库114

个私经济监管处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度个私监管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今年以来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和2020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个私经济发展环境。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政策措施,通过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全方位地为个私经济市场准入提供快捷、便利、高效服务等举措,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6月11日,我省私营企业首次突破100万户,《安徽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截至2019年10月底,全省共有私营企业108.10万户、注册资本68989.48亿元、投资者201.56万人、雇工450.74万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2.80%、26.30%、17.03%、12.57%;个体工商户302.08万户、资金数额3407.76亿元、从业人员717.91万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06%、24.16%、14.35%;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82万户、出资总额1926.47亿元、成员总数72.38万个,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2.65%、15.69%、14.30%。今年1-10月,全省共新登记私营企业21.99万户、个体工商户41.72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5万户。截至10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数突破300万户大关,达到302.08万户,《安徽日报》头版以“安徽省个私经济量增质升后劲足 个体工商户首破300万户”为题进行了报道,安徽日报农村版以“我省个体工商户突破300万户”为题进行了报道。人民网安徽频道、新浪网、凤凰网等网站进行了转载。

  一是认真组织全省个私监管业务法律法规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个私监管工作业务水平,准确掌握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3月20-22日,举办了由各市分管局长、个私科长和各县(市、区)分管局长或业务骨干参加的“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个私监管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安排时间紧凑,内容实在,组织有序,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为基层开展个私监管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具体方法,学习效果比较明显。

  二是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在严格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登记服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并下发了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的通知。通过实行口头申报、同城通办、审核合一、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等举措,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让商事制度改革的受益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得到了创业者的好评。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业务处室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收集整理问题建议,修改完善登记软件,确保了简易登记改革试行工作取得成功。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改革措施、优化登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等举措,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数量不断增长,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以来,全省共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6.34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20.11%。

  三是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发展。大力宣传国家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帮助创业者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具体措施和带来的便利条件,掌握创办各类市场主体的程序、条件和流程,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工商个字〔2017〕116号)和《关于开展“银商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工商个字〔2017〕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创办小微企业成本。积极做好去产能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残疾人、少数民族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鼓励引导其创办简便易行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和利用互联网创业,主动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和登记服务。通过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帮扶等形式,促进“愉快创业”。

  四是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省局依托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分别设立小微企业名录的入口,供社会公众查询。积极充实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各项内容,指导各地用好小微企业名录,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促进扶持政策实施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加强与省政府网站的沟通联系,8月10日,我省小微企业名录与省政府网站实现了链接;同时,积极督促各市开展小微企业名录与各市政府网站的对接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我省小微企业名录库中共有小微企业393.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91.00万户,小微企业102.20万户)。我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访问量达53.85万次,发布信息1183条,公示企业享受扶持信息717户。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个私监管水平提升。

  一是加大“查无”综治工作力度。4月12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个字〔2019〕59号),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执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此项工作《安徽日报》、人民网、凤凰网、中安在线等网站都进行了报道和转载,扩大了社会知晓度和影响面。截至3季度末,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77万人,检查经营户36.40万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500件、罚款642.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5.55万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1187次,抄告无证经营4305户,补办营业执照45136户,向相关部门移交案件5件。

  二是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今年1月份,省局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发了《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传〔2019〕5号),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强化工作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时间、分阶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稳步实施,省局加强与省农委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发挥省农委建立的“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作QQ群和微信群作用,定期发布年报工作提示信息,并通报各市年报工作完成情况,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9年6月20日,全省个体工商户应报265.73万户、已报249.80万户,年报率为94.00%,滁州、宿州、蚌埠分别位于全省前三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8.76万户、已报7.94万户,年报率为90.57%,位于全省前三位的分别是合肥、滁州、安庆市。从总局了解的情况看,我省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位居全国第2位和第5位。

  三是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局领导指示,省局个私处牵头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宿州、黄山、六安等地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重点督查。通过现场暗访查看、约见被暗访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主要负责人、与属地市、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多方面调查了解合作社吸储贷款情况、呆账坏帐情况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情况。详细了解了各地在开展监管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分析了在规范合作社登记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指出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下步监管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四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根据“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2019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和“2019年安徽高考安全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省局结合工商职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传〔2019〕48号),切实做好了教育考试环境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青少年消费维权和创建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行为线索的通知》(市监个函〔2019〕510号)通知要求,经认真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7月10日-9月10日)的以校园周边文具店、玩具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的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行为线索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传〔2019〕59号)。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369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0366户、发现违规经营户95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7份、补办营业执照94份、发放宣传材料116份;现场查扣(下架)“三无”水晶泥475盒、激光笔54支、硼砂水(粉)152瓶、指尖陀螺70个、仿真枪2支;立案查处18件,罚款59650元。认真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幼儿园专项排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工商传〔2019〕91号),共摸排了9391家幼儿园,为分类监管做好了基础性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各类配合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完成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省农民工工作督察工作,针对反馈的整改清单,积极制定整改措施。配合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下发了《安徽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参加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华东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和全国政协“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专题调研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书面调研,并撰写了汇报材料。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配合人社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27号)。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52人次,全省共检查4424户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查处违反就业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97件,责令改正35件,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5.21万元。推荐报送了合肥市工商局、宿州市工商局、蚌埠市工商质监局、马鞍山市工商局、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等5家单位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9〕22号)要求,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经营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工商传〔2019〕64号)。据不完全统计,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94人次、执法车辆451台次、检查经营户4393户次。积极配合省委统战部等部门,深入开展道教、佛教商业化治理工作,下发了《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个字〔2019〕141号),并对有关市开展了工作督查。

  (三)聚焦“小个专”,扎实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三亮”活动成果,持续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小个专”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结合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依托和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摸清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党员和党组织的底数,及时掌握党员、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动态,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和党组织的数据采集和统计汇总工作。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非公经济组织3932311个(其中小微企业1021989个、个体工商户2909962个、专业市场360个)、共有党组织41845个(其中小微企业40279个、个体工商户1422个、专业市场144个),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80107个(其中小微企业70254个、个体工商户6720个、专业市场267个),党组织的覆盖面有效扩大。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调度,带队对阜阳市和六安市2017年度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研评估(考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小个专”党建工作,培育打造一批“小个专”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会商省委非公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 “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工商个字〔2019〕69号),对2019年至2020年作出了创建300个左右“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的三年规划,并将于2019年底进行第一批约100个左右示范街(区)的评选授牌,目前全省各地共上报拟创建示范街(区)111个。于9月份,省局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督查的通知》(皖工商传〔2019〕87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对阜阳、安庆、滁州、蚌埠等地示范街(区)创建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目前各市2019年创建工作已接近尾声,拟于12月底评选授牌。此项工作《人民日报》、《安徽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中安在线主流媒体和网站都先后进行了报道和转载。

  (四)积极开展其他业务性工作。

  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处共办理16件建议、提案,其中主办3件,会办13件。主办件均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当面沟通、电话联系,并得到了满意的答复。5月份,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全省选择部分自身发展好、带动产业扶贫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组织人员赴阜阳市太和县启聪特教学校和临泉县杨桥镇老街民族村开展帮扶调研,详细了解在具体工作和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理清思路,走出困境。积极配合做好全省民营经济考核和各市季度经济运行考核工作。配合省统计局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个体户相关资料的提取工作。配合省工商联,对省民营企业百强排序工作进行了主体资格审核,取消了1家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企业参加百强排序的资格。积极配合省农委等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认真开展2019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的初期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在提供的543户名单中,经核查评定,对13户名称不符或不规范、13户未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4户受过行政处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出了进一步核实和取消示范社资格的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程电子化推进较慢。主要原因是登记系统操作程序虽然进行了一些改进,但还不够简便,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身份认证流程仍然比较繁琐,有很大一部分申请人不愿意使用全程电子化系统办理登记业务,认为传统的登记方式比较简便、可靠。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处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要求,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积极为个私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认真修改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扩大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范围,继续做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强化法律法规培训,规范登记行为。

  二是加大个私监管力度。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强化部门联动,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研究,加大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积极指导各地依法规范登记。认真开展工作调研,积极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产业扶贫方面的作用。

  三是积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有关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为经营者提供政策指导和高效优质服务,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加大小微企业名录宣传,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名录的社会知晓度和系统访问量。积极指导小微企业开展“银商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四是扎实做好非公党(团)建工作。坚持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组织部门和非公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商工作职能,在市、县分级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提倡依托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建立与党委组织部门数据共享、管理无缝对接机制。继续开展全省“小个专”党建示范街(区)创建活动,2020年在全省建设不少于100个党建示范街(区),按照“五有”标准抓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小个专”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五是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9-2020年),按照“四最”营商环境要求,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各类群体创业热情,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群众、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返乡创业,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更大范围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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