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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8-21 07:40:46 网站:文库114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x发〔201x〕23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发〔201x〕50号)精神,不断强化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食安委办〔201x〕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xx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努力把我市创建成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先行区、实验区、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一)组织协调机制及“三网”建设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市及乡(镇)、街道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市、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2、扎实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扩面、提质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示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

  3、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辖区内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将食品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管理。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乡(镇)、街道设有食品安全监督站,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信息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综合基础建设

  1、信息信用体系建设。开设xx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强化信息员培训与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应急体系建设。市政府制定《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办法。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网覆盖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覆盖面达100%。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效整合检测资源,做强做大一个中心,实现检测“四统一”。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网点。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整体素质。逐步形成以市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其它专业检测室为辅助、以快检网(点)为补充的“多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4、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建设,市、各乡(镇)、街道均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开展“八个一”活动,把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图版。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5、基层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学校、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示范点创建工作。

  (三)种植养殖环节

  1、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发生。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乡镇主要集市和行政村建立农资连锁店,主要商品实行统一配送,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全市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放心工程规划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必须确保建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追溯制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四)生产加工环节

  1、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

  2、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生产加工环节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食品生产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3、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

  4、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

  5、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

  6、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五)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

  3、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4、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配备配足快速检测车,在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

  5、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上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在生猪养殖大户和集中区域建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6、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告”通报。

  (六)消费环节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卫生监督机构食品卫生现场快速监测设备应达到卫生部推荐的装备要求。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3、加强源头管理。大、中型餐饮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进货记录齐全,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

  4、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和现场指导率为100%。

  5、在完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迎检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x年6月—7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及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x年8月—12月)。对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责任分解方案》,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迎检验收阶段(2009年4月前)。市食安办及时完成示范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同时积极开展模拟检查,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整改,使各项指标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成本辖区、本监管环节示范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及自评工作。力争于201x年底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示范县审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是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食安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市委宣传部、农业、林业、水利水电、质监、工商、卫生、贸易、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乡(镇)、街道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终有总结,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创建期间,市食安办要认真分解创建任务,统筹指挥协调,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经费投入。市财政对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信用信息、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检验检测等体系建设应给予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也要加大对辖区内创建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并全面达到创建目标。

  (四)加强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需要政府及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负责本监管职责范围内相对人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信息,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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