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杜绝企业“三合一”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彻底解决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问题,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赤水镇“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开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平安赤水”,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用三年半的时间,分两步开展整治工作,最终达到彻底根除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的目标。
(一)从20__年__月至__月底,全民排查并整治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达到员工集体宿舍或家庭住所与生产车间、仓库相对分离的初级目标,并保证至20__年底前整治覆盖面达到100%。
(二)从20__年起至20__年底前,全面转移过渡期设置在生产车间或仓库地面层的员工集体宿舍,实现所有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所与其生产车间或仓库完全分离的最终目标,彻底消除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
二、第一步工作目标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和措施
凡是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设置家庭住所的必须列入整治范围。
1、在企业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整治措施:
在企业内作为车间或仓库使用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其员工宿舍应全部搬离该建筑,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的完全分离。
员工集体宿舍与厂房或仓库进行完全分离确有困难的,应采取以下整治措施作为过渡办法:
(1)员工集体宿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面层,严禁设置在车间或仓库的楼上层。
(2)员工集体宿舍与厂房或仓库相邻设置时,应当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并独立使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与车间、仓库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2、家庭住宅建筑内设置车间、仓库的企业整治措施:
严禁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家庭住宅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不应设置家庭住所。但家庭住所搬迁确有困难的,临时设置家庭住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常住人数不超过3人。
(2)住所所在楼层不超过三层。
(3)有两个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
(4)家庭住所与其它部分有可靠的防火分隔,楼梯间按规定实现封闭,并设有乙级防火门。
(二)整治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传达贯彻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
第二阶段为摸底调查阶段:(时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对辖区生产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查摆“三合一”厂房火灾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并于6月28日前将“三合一”火灾隐患的企业花名册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时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将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改方案送达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隐患,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为重点整治阶段:(时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1、对存在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疑难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整理,重点整治。对在整治中拒不整改的单位以及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停业整改。
2、对在整治中态度蛮横、妨碍执法、私拆封条擅自生产、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公安部门要依法实行留置、拘留;对无证经营的“三合一”企业,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对那些虽有证照,但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在年检中严格把关,供电部门要采取措施先整改后供电。
第五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专项整治结束后,要认真进行自检,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工作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做好迎接上级验收工作。
三、第二步工作目标实施方案
将第一步工作中采用过渡办法临时设置于企业厂房、仓库地面层的员工集体宿舍和设置于作为厂房使用的住宅建筑内的住户全部搬迁出去,至2008年底,全面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或仓库的完全分离。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根据第一步工作情况,于20__年12月底研究制定第二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
(二)制定整改计划,跟踪督促落实。对第一步整治中采取过渡办法的“三合一”企业,登记造册,并指导和督促其制定彻底整改的计划,狠抓落实。
(三)制定建设规划,疏导企业员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新建或将现有建筑改造成员工集体宿舍,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或仓库的完全分离。
四、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
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派出所(联系电话:——————),督促和指导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印发的《__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摸清基本底数、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创造主动局面”的原则,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责任制,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通力合作,力求实效。对严重违反规定、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查封的要坚决查封,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决不允许“三合一”企业继续存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章立制,巩固成果。要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对经过整治的企业,要实行责任监控,防止回潮;对新建的企业,要严格把关,杜绝“三合一”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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