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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20 22:12:31 网站:文库114

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农村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

  落实政府职责。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制定美好乡村建设消防规划和工作标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检查《农村防火规范》(GBxxxxx-xxxx)落实,定期考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对乡镇、村委干部进行培训。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组织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督查,督促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发改部门要将农村消防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消防设施需要;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其中;住建部门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在实施农村整治或房屋改造中,改善农村建筑防火条件;交通部门要在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统筹考虑消防车通道建设;农业部门在农忙、夏秋收获时节,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农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林业部门要在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农村消防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农村地区敬老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的消防工作;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安全常识教育,负责做好农村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水务部门要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建设农村地区的消防储水和取水设施;供电部门要加强农村电网管理和日常巡护力度,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开展安全生产和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加强对乡镇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工作,增加警力、物力投入,逐步改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条件,乡镇派出所要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要加强对乡镇消防队的指导培训,协调村镇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履行好消防监管职能;公安消防部门要对辖区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落实村民委员会职责。村民委员会应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工作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消防工作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巡查和组织扑救初期火灾,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落实老、幼、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监管、告知和帮扶措施,尤其对空巢老人要摸清情况,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

  二、统筹推进,全面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加强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和修订乡镇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针对当地的特点,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内容。国家级重点镇及城关镇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方面的规划;其他乡镇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的规划。xxxx年之前完成所有乡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并批转实施。

  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计划,分步实施。要结合乡镇道路改建,满足净宽度不小于x米、净空高度不小于x米的消防车通行要求;要将手机抬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简易消防器材储备和消防宣传资料印制纳入资金、实物扶持项目;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满足消防取水设施中消防车道、取水口、取水高度要求;缺少自然水源的村庄要在村庄内建设一至两个容积xx立方米以上的消防水池,其设置要求及保护半径要满足农村防火规范的有关要求;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时,要在供水管网上同步按标准实施消火栓建设。住建、国土等部门要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确保农村村舍改造房屋布局和防火结构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xxxxx-xxxx)有关要求。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GA/Txxx-xxxx)的规定,结合实际,建设乡镇消防队。xxxx年底前,全县所有专职消防队要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完成达标建设。xxxx年至xxxx年,常住人口超过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要按照x%、x%、xx%的比例,结合实际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及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范运转。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落实社会保险和伤残抚恤待遇,在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车辆管理的通知》(公消〔xxxx〕xxx号)精神,为符合规定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车辆办理免税上牌、发放免费上路通行证,购买车辆保险,确保车辆合法、安全上路行驶。

  三、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对消防安全网格要按照“人员定岗、监管定位、责任定格”的要求,通过逐一实名分解管理范围、明确工作职责、监理工作台账,形成“层级明细、权责清晰、制度完备、责任可溯”的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体系。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大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作为主要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居(村)民委员会主任作为“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责任片区小网格每名网格员要对责任片区内除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以外的小单位、小场所、居民楼院、村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巡查、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派出所、社区(村)消防专(兼)职民警要实名分包辖区所有网格,每周对分包网格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以上检查指导,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惩治违法行为。要全面深化应用“消防安全数字网格化平台”,大网格每季度、中网格每月、小网格每周实名生成检查任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所有工作全部在网上实名生成、实名流转、实名记载、实名全过程、实名记录“工作痕迹。”每名派出所民警要通过数字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录入每次对乡镇、社区、行政村进行检查指导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每名网格员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及时录入数字网格化管理平台,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通过平台及时流转至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文艺团体等资源,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突出农村特色、贴近农民生活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内容,纳入农民工和乡镇企业管理培训的内容,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重点加大农村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力度,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真正把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要组织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村庄入口、房屋外墙以及人员集中场所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标语。要在农业收割季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强化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坚持城乡消防并重,逐步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增长情况不断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农村消防工作正常开展。要拓展农村消防经费投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

  x强化农村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县政府将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细化职责,落实奖惩。把农村消防建设目标纳入对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也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村镇建设考评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因消防责任不落实、消防工作不得力而引发重特大火灾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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