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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29 21:54:24 网站:文库114

全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全县生猪养殖场(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提高我县生猪产能,实现生猪生产持续发展、生猪市场稳定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二、奖励原则

  坚持“扶大扶强、合理透明、以奖代补、专款专用”原则,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猪舍扩建、新建补贴支出。

  三、扶持范围及条件

  (一)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

  (二)扶持条件:扩建:分为原址扩建和异地扩建。原址扩建: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生猪常年存栏xxx(含)头以上或年出栏xxx(含)头以上;已取得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已参加生猪政策性保险;服从农业农村局管理,严格做好消毒防疫工作,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没有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和添加剂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生猪养殖活动。异地扩建:项目申报单位在现有场区以外选址扩建,除符合原址扩建条件外,同时需提供扩建养殖场地合规用地手续。新建: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新建养殖场地合规用地手续。

  享受过xxxx中央及其它资金支持的猪舍建设项目不在享受奖励扶持政策。

  四、奖励标准

  xxxx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xxx万元,主要用于猪舍扩建、新建;奖励标准:奖励资金以猪舍实际建设面积计算,按不超过建设总投资额的xx%进行奖励,砖混结构原则上不超过xxx元/㎡,单个申报单位奖补金额不超过xx万元,暖棚结构原则上不超过xxx元/㎡,单个申报单位奖补金额不超过xx万元。

  (一)砖混结构猪舍。墙体砖混结构,内外墙平整;舍顶钢架或木质结构,xxcm以上保温层;地面平整硬化(或漏粪装置),猪舍要求冬温夏凉,配有保温,降温、排风设施。

  (二)暖棚结构猪舍。钢架拱棚结构,地面平整硬化(或漏粪装置),猪舍要求冬温夏凉,配有保温,降温、通风设施。

  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有结余,统筹为生猪防疫服务费用。

  五、奖励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奖励资金直接支付项目承担单位。

  六、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xxxx年x月—xxxx年x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项目建设,应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陈述理由,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取消其奖补资格。

  七、实施步骤

  (一)政策公开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实施方案通过网络(或电视、或报刊、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x个工作日。

  (二)报名评审

  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方案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并填写“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过期不予受理。原址扩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保险证明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证明、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承诺等手续;异地扩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保险证明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证明、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承诺、扩建养殖场地合规用地手续等手续;新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新建养殖场地合规用地手续。

  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对申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生猪养殖主体资格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建单位、建设内容、奖励金额等。

  公示。经评审确定的项目承建单位、建设内容,奖励资金等内容通过网络(或电视、或报刊、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x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项目。

  (三)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评审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施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附项目施工合同,税务发票,第三方出具的工程审核报告,资金拨付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申请组织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查勘验收,并填写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表。

  (五)资金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技术服务;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在资金落实、项目单位遴选、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督查、项目验收、情况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推动项目规范顺利实施。

  (二)加强指导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完善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与推广体系建设,围绕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要求,加强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引导养殖场积极改造基础设施,规范管理措施,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建立监测评价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畜产品质量、技术经济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项目资格,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总结。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项目政策,推动畜禽标准化养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高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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