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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3-29 22:30:13 网站:文库114

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县场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严格建筑规划、设计与建设、运营、改造与拆除等环节管理,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二)发展目标。

  xxxx年起,全面启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超低能耗建设成本可按程序计入项目总投资,或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承担。

  从现在到xxxx年底前新取得土地出让、划拨的项目,规划条件中应明确建设不低于xx%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xxxx年到xxxx年底前新取得土地出让、划拨的项目,规划条件中应明确建设不低于xx%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xxxx年到xxxx年底前新取得土地出让、划拨的项目,规划条件中应明确建设不低于xx%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到xxxx年,全县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xx%。

  二、工作重点

  为便于集中统一管理,节约建设成本和管理费用,原则上采用集中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方式。根据省、市、县发展目标,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度建设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制定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落实。整体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在xx亩以上或建设规模在x万平方米以上。

  三、政策支持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明确关于超低能耗建筑的建设要求。对集中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应优先保障土地的供应。

  (二)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其地上建筑面积x%不计入项目容积率;不计入容积率的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于超低能耗建筑,在计算、统计建筑面积时,因节能技术要求,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确权登记面积。

  (三)利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建筑面积不低于x万平方米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在目前每平方米不超过xxx元的基础上,由省、市按年度目标核算确定年度具体补助标准。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浮xx%。

  (五)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造的单体建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xx%以上、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六)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可调低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数额)xx个百分点,增加拨付节点或对预售资金实行前移一个节点拨付。

  (七)鼓励、引导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省市文件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xx县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超低能耗建筑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产业政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供地;负责在制定地块规划条件中落实年度建设任务;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超低能耗建筑因节能技术要求,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确权登记面积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立项阶段的证核准、备案、施工许可及预售许可等审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事中监管;负责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预审工作,负责结合市建设局组织专家做好超低能耗建筑认定,认定意见作为项目是否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负责做好试点项目等技术服务指导工作,负责超低能耗建筑物业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配合县住建部门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资金支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上浮工作。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等相关执法处罚工作。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负责将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条件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大力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作用,同步协调立项、规划、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材料复检、过程监管、专项验收等闭合管理工作,确保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落实到位。特别是在项目审批和备案环节,对未按要求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建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和终止事中监管手续,确保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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