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NEWS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林区防火制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地界。
三、禁止在林区草原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止任何公民焚烧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河边的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废旧地膜及其他用火行为。
五、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及林下植被物等。
六、禁止在林区和草原地界100米范围内烧荒、烧秸秆、烧杂草。
七、对未成年人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智障人群,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仼此类人群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突发火灾较之平时更为严峻,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仼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应及时举报。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