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114
突发事件期间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范文
时间:2021-04-11 13:31:35 网站:文库114

突发事件期间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运行调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须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把突发事件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市场有效供应和平稳运行,保障民生。

  二、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并实行生活必须品监测预警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事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须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监测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发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须品供应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xx%以上或出现脱销、断档。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预警主体:县发改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预警对象:生产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供应企业、超市、连锁店、专卖店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预警内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供给方面的变化情况,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发改部门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监测点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启动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内容为发生的时间和涉及的范围、品种、数量等。

  (三)预警分级。

  市场异常波动分为x级:

  Ⅰ级(红色预警)为全县范围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Ⅱ级(黄色预警)为县主城区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或两个以上(乡)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Ⅲ级(蓝色预警)为一个乡(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四)预警启动程序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监测点必须在x小时内向当地发改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发改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在x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商务、发改部门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

  经核实确认为Ⅰ、Ⅱ级预警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在核实确认后立即向县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在x小时内向县级和各乡(镇)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发布红色预警警报、黄色预警警报。同时提请市商务局建议启动市级预案。

  经核实确认为Ⅲ级预警的,乡(镇)政府应该核实确认x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在x小时内向各乡(镇)政府发布预警警报。

  (五)预警解除

  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程和市场供应情况,由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意见,由县政府发布解除预警警报。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理得力的原则进行。

  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别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宣传部、县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和联系制度,协调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下设综合信息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各组职责

  综合信息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

  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工具。

  市场监管组: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各乡(镇)政府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职责

  各乡(镇)政府比照县生活必须品供应领导小组成立乡(镇)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蔬菜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商请省、市商务部门开展应急商品的进口工作;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综合运输协调;负责粮、油、食盐等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工和储备的动用和投放;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负责及时督导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根据市场应急需要,将食盐配送到零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和社会集团用盐单位,保障有序供应,确保用盐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公路运输。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工业产品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宣传部门及时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好对外宣传报道。

  四、应急响应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预警的启动、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粮食、食用油市场预警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和省、市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食盐市场预警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食盐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生活必须品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由县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在市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属于Ⅱ级由县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属于Ⅲ级的由发生乡(镇)政府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县政府批准启动Ⅰ级、Ⅱ级预警后,县生活必须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x小时内集结到位,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关职责。各乡(镇)政府启动Ⅲ级预警后,参照县级执行。

  五、应急处置

  (一) 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级储备物资不足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市级物资储备。

  (五)当国内资源不足时,报请省、市商务部门后迅速组织进口。

  (六)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和定量销售制度。

  六、应急保障

  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须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储备、定点销售制度。

  (一)定点生产

  面粉、大米、食用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确定县内重点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企业作为生产供货单位。

  猪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大型生猪养殖场作为货源基地,县、乡定点屠宰厂作为肉类屠宰加工供货单位。

  蔬菜、鸡蛋、奶制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组织各乡(镇)政府抓好重点蔬菜生产基地,作为蔬菜生产供应单位;协调确定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基地。

  食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及时督导和安排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组织好食盐生产、批发,保障货源供应。

  (二)定点储备

  面粉、大米、食用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确定重点加工企业,粮油储备库分别作为面粉、大米、食用油定点储备单位。

  猪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确定生猪肉冷藏企业作为储备单位。

  鸡蛋、奶制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确定县内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作为储备单位。

  蔬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确定县级冬春蔬菜储备企业作为储备单位。夏秋季节蔬菜的应急储备由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各乡(镇)做出安排。

  食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确定食盐经营、加工企业作为储备单位,合理布局储备库点,做好食盐承储工作。

  (三)定点销售单位

  将全县范围内的大中型连锁超市、连锁店、专卖店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相关企业对各定点单位做好能源保障工作。

  交通部门要根据调运方案,建立应急商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不得乱设关卡进行检查,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物资的调运,要优先安排、及时发运,保障运力。

  按照各级政府指令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更新与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预案修订、完善和解释。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地的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突发事件期间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范文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wk114.cn/wenku/455678.html
最近更新/ NEWS
推荐专题/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