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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造板产品治理整顿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1-04-15 18:41:09 网站:文库114

关于人造板产品治理整顿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综合运用职能,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整治思路,标本兼治,打扶并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治理整顿,扶持一批骨干优势企业,淘汰一批生产条件差、产品质量低劣的生产企业,基本消除无证生产,使我市人造板生产企业xxx%按照生产许可证验收细则要求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全面提升,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区域:协神乡、马头铺镇

  (二)重点企业:

  环保不达标的企业

  无证生产企业;

  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

  改变许可条件的企业;

  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

  私自变更土地用途的企业;

  消防不达标的企业;

  拒绝或不配合执法检查的企业;

  偷税、漏税和有其他不良记录的企业;

  人造板生产“黑窝点”。

  四、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有关乡镇、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

  环保部门负责对生产企业的环保条件进行审查,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新上企业,不得发放环评合格资质;对获得环评合格资质,而没有正常使用环保设备的企业,依法停产或取缔。对环保不达标或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负责核查生产企业资质,对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逐一清理检查,重点查看生产场地等是否符合发照条件、有无构成吊照的违法行为,有无符合注销营业执照条件的,并将核查结果报市整治办公室,同时,将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通报环保、质监、安监和消防等部门、相关乡镇;对相关部门移送的吊照建议书及时受理,依法吊销;全面掌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查处假冒商标和质量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整治方案要求,吊销被取缔企业营业执照;从严查处无营业执照违法生产黑窝点;禁止被取缔企业商品上市销售;对流通领域我市生产的人造板产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后,准予销售;监督企业按规定在生产地址悬挂厂牌;对企业的监管要责任到人,并将分包情况报市整治办公室。

  质监部门负责核查生产企业是否按条件组织生产;全面掌握出厂产品质量状况;从严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生产企业;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监督被取缔企业拆除生产设备、处置原材料和半成品;依据摸底情况,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取缔企业名单,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事实,分别向工商、环保、消防、安监、国土、供电等部门提出行政建议,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整治方案要求,提请上级吊销被取缔企业生产许可证。同时,负责检查原材料进货台账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查看原料采购与产品销售记录,查看数量是否相符、平衡。

  安监部门负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采取责令暂停或停业等措施,并及时向质监、工商、环保部门报告。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核查生产企业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对于合法用地的企业,将证明其合法性的有关手续复印件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私自变更土地用途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企业,坚决收回。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警务保障,对不配合查处工作的企业、个人,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坚决打击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对职能部门移送的案件快侦快办。

  消防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并及时通报工商、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

  国地税部门负责查处偷税、漏税行为;按法律法规和整治方案要求,停止向被取缔企业发放税务票据。

  供电部门负责按政府要求,停止对违规生产企业的供电。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断电建议书,要及时办理。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广电部门负责治理整顿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

  协神乡、马头铺镇负责对无证照企业的排查,将无证照的企业名单向质监、环保和工商部门提供,质监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证企业;环保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照企业。乡镇政府要将人造板生产企业分包到人,定期、不定期巡查,做好记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处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xxx年x月xx日—x月xx日)。各乡镇、职能部门要恪尽职守,用足用好职能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查明相关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在x月xx日前提出取缔违法违规企业的建议名单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x日—x月xx日)。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整治方案,着力帮扶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质量稳定的骨干企业,使其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不断做大做强。对被确定取缔的企业,在吊销相关证照时,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验收总结阶段(x月x日—x月xx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职能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具有连续生产和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质量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违法违规企业是否被彻底取缔。通过验收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形成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通报批评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人造板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新乐市人造板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消防、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广电局、市供电公司、xx乡、xx铺镇等部门内、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担任。各相关部门、乡镇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增强搞好治理整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协调配合,加大整治力度。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依据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职责分工,把任务具体分解,逐级逐层签订责任状,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做到政府统领、部门配合、强化责任,形成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对整治工作中,因不作为而造成整治工作不落实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及个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广电部门要积极宣传治理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弘扬正气;对重点案件,要全程报道,追踪报道。对地方保护的典型要公开曝光。要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重视质量安全、人人关注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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