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114
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时间:2021-04-19 17:14:11 网站:文库114

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兽药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养殖者兽药使用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现象明显改善,动物产品质量显著提高。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饲料生产企业,从事畜禽疾病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整治重点

  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及农业部公告第xxx号、第xxx号公布的禁用兽药。

  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用抗菌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兽药等。

  擅自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以及标签和说明书中夸大适应症的兽用抗菌药。

  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兽用抗菌药以及非法添加兽用抗菌药的其它兽药品种。

  标准已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限的兽用抗菌药。

  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等非法进口的兽用抗菌药。

  禁用和假劣药物饲料添加剂。

  (三)整治内容

  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制度,检查兽药GM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辖区内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购销记录不完整以及销售假劣兽用抗菌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兽药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完善了兽药采购使用、疾病治疗、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制度。

  是否按规定采购、使用兽用处方药。

  是否存在使用原料药、人用药品、假劣兽药或其他违禁药物的问题。

  能否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是否存在滥用抗菌药的问题。

  动物诊疗及兽药使用记录是否真实、完备。

  兽药采购、储存环节是否执行有关规定。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xxxx年xx月x日开始至xxxx年xx月xx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

  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召开动员会议。各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的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召开会议,传达专项整治要求,宣讲相关政策,履行告知义务。

  广泛进行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启动整治行动的信息,要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xxxx。

  (二)自查自纠阶段(xxxx年x月x日--x月xx日)

  各部门要全面履行告知义务,按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督促辖区内抗生素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法律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查主体资质。依法需要取得营业执照或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的,查证照是否齐全。

  查产品合格证明。查产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经营、使用,合格证明是否齐全。

  查产品来源。查产品(含原辅料)来源是否合法,进销货台账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查自查自纠情况。查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按照法定责任及本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x日--x月xx日)

  全面检查。各部门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型养殖场(小区)、散养集中区域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x次。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

  省市双随机检查。省局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市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市畜牧兽医部门“双随机”抽查每季度不少于x次。

  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执法队要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疑似假劣兽药或来源不明的兽药,按规定抽取样品送省兽药监察所检测,对同类库存产品进行封存;发现违规使用原料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违禁药物的,不执行休药期或滥用抗菌药物的,依法进行查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做到全覆盖。

  报送进展情况。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每一阶段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专项整治活动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填报《xx省畜禽抗生素、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后),请各部门于xxxx年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前分别将前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饲料药政科。

  (四)检查总结阶段(xxxx年xx月)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包括有关措施、成效、经验和典型案例等,同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总的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饲料药政科(同时报电子文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兽药残留超标影响畜产品质量,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治理兽药残留超标作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行动开始前,执法监督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了解养殖环节的法律规定。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明确职责分工。为强化整治行动的效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对整治对象进行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由基层站负责,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饲料生产企业由饲料药政科负责,从事畜禽疾病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动监所负责。

  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深入一线,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队,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wk114.cn/wenku/456028.html
最近更新/ NEWS
推荐专题/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