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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时间:2021-07-22 09:16:34 网站:文库114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一、工作总结

  xxxx年,区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力推动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成效,为高质量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中心城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一)抓好思想引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论述和中央省市三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人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族宗教篇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宣传解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

  2.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正确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引领建设,增强全区各民族一家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中的和谐理念,积极引导广大教职人员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民族宗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对“四个自信”的认同,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宗教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断增强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把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微腐败”治理,确保政令畅通和廉洁清正。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途径,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竭力营造懂民族理论、讲民族政策、促民族团结、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少数民族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牢固,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更加深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2.扎实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走访慰问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现实需求,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拒住、拒医、拒学、拒卖等影响民族团结的行为。xxxx年,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含外来)群众xx人次,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矛盾纠纷x起。

  3.大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年初,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特别是结合老旧危房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火灾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控力度。加强对红光护国寺、花园竹隐寺、郫筒清真寺改扩建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顺利。组织全区x个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重点部位责任人开展了两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突出抓好大型宗教活动的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大型宗教活动报告审批制度,凡是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必须由所在场所提前一个月报属地政府同意后向区民宗办提出申请,并由区民宗办制定活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举办。未经审批同意,严禁举办任何大型宗教活动。每次大型宗教活动前,区民宗办都要牵头组织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宗教场所开展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完善安全措施。活动当天,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均要派出工作人员到场所担负现场值班,确保宗教活动的顺利举行。全年各宗教活动场所共举办大型宗教活动xx次,参与群众超过xx万人次,均确保了安全顺利。

  (三)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印发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册xxxx册。在宗教活动场所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法律进场所”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认真学习《宪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x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引领宗教界人士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举办了由各街道党委副书记、统战干事和区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提高了各级依法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问题,强化民族问题的依法处置,准确把握问题性质,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加强宗教活动及场所建设依法管理,严格审批大型宗教活动,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建设,依法办理国土、规划、建设等手续,杜绝违规修建和乱搭乱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持续整治乱建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违规修建殡葬设施等问题,坚决抵制商业逐利之风。支持天主教爱国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规范清真食品管理,防止“清真”概念扩大化,严禁把“清真”概念泛化到食品以外的领域。

  3.依法规范宗教活动秩序。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排查乱建庙宇,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的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传教和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专项治理佛教乱建寺庙乱塑神像x处,查处假僧x人,取缔道教非法传教点x处、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x处。

  二、工作要点

  1.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培训,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全力做好敏感时期、重大节日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维稳工作,坚持大型宗教活动报批和现场值班制度,严防宗教渗透和群体性事件,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3.扎实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确保全区不发生任何涉及少数民族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4.切实加强宗教场所(团体)的安全管理,大力推动宗教场所(团体)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5.持续推进开展文明进香、建设生态文化寺观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全面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6.继续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全区xx个聚会点的治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7.加强对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清真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清真食品标识的使用,不发生任何因清真食品企业出现清真禁忌而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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