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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妮·莫里森《宠儿》中奇幻的象征意象探析
时间:2019-05-19 00:07:44 网站:文库114
托妮·莫里森《宠儿》中奇幻的象征意象探析
  
  作者/李晓玲刘明
  
  托妮·莫里森是当代杰出的美国黑人女作家,原名克洛艾,沃福德,1931年2月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附近的钢铁工业小城罗伦。莫里森的童年和少年是在美国俄亥俄州度过的。1949年,她考入霍华德大学——一所专门为黑人开设的学校进行英语和古典文学研究。1953年,她获得学士学位后,进入著名的康奈尔大学研究生院学习英语专业,1955年开始写研究生论文,研究的主题是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问题并获得硕士学位。1955-1957年莫里森在南得克萨斯大学任教。1957-1964年间,她任教于霍华德大学——她的母校,在此期间,莫里森遇见建筑师哈罗德并结了婚,婚后生下两个儿子。1964年,她与丈夫离婚。离婚后,莫里森离开霍华德大学。离婚后的痛苦导致莫里森花大量时间从事创作,以此作为精神寄托,这也是她文学创作道路的开端。一年半后,她来到纽约州中部叙拉古,开始她的职业生涯。作为一个在兰登书屋出版公司的编辑,她主编了《黑人之书》,这本著作记叙了300多年来美国黑人的生活、文化、历史,被称为美国黑人史的百科全书。
  
  莫里森在霍华德大学任教期间开始写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这部小说于1970年出版并且获得了评论界的好评。莫里森的第二部小说《秀拉》在1973年出版,使她赢得了全国的赞誉,还获得了1975年全国图书奖中小说类奖项的提名。《所罗门之歌》是莫里森的第三部小说,该小说自1977年出版后一直受到评论界的普遍好评和读者的喜爱,同时也奠定了莫里森在美国文坛的地位,表明莫里森的创作开始进入主流文学界的视野。她的其他作品包括《柏油孩子》(TarBaby,1981)、《爵士乐》(Jazz,1992)、《天堂乐园》(Paradise,1998)、《爱》(Love,2003)。1993年,她凭借这些构思独特的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历史上获此殊荣的唯一一位黑人女作家。
  
  发表于1987年的《宠儿》是她的第五部小说,1988年她因这部小说赢得普利策文学奖和F·肯尼迪奖,这部作品也是英里森最震撼人心、最成熟的代表作。2006年,《纽约时报》召集美国125位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以及文坛泰斗等选出自己心目中“25年来美国最佳小说”,《宠儿》以最高得票名列第一名。在《宠儿》中,莫里森把笔触伸向奴隶制下黑人母亲对孩子那种扭曲的爱。《宠儿》的主要故事情节是基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莫里森以南北战争前后的俄亥俄州为小说背景,讲述的是黑人女奴塞丝从肯塔基州的名字叫“甜蜜之家”的奴隶主种植庄园逃跑被抓后,为了使她心爱的女儿不再成为奴隶,她亲手割断了两岁女儿的喉咙。然而18年后,死去的女儿阴魂不散,以肉体还身来向塞丝索求失去的母爱。莫里森巧妙地运用了象征和隐喻手法再现了美国黑人的这段痛苦生活经历。本文采用在仔细研读文本的基础上,对小说中出现的各种奇幻的象征隐喻手法进行分析解读,以期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莫里森的文学作品,为读者研究莫里森的文学作品拓宽视野。
  
  一、小说中人物的象征意义
  
  莫里森在小说中成功塑造了许多典型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对于表达小说的主题起了重要的作用。首先,莫里森赋予小说中的主人公塞丝自尊而高傲的形象。塞丝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对孩子深深的母爱,她不愿意让她的孩子再接受奴隶制所带来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伤害,所以当她带着孩子逃出奴隶主种植庄园而被抓时,她宁愿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意让他们重复做奴隶的命运。她认为,杀害孩子的行为是出于对孩子的爱,深深的母爱。在塞丝与保罗·D分别前的一刻,保罗·D对塞丝说:“你的爱太浓了。”而塞丝则回答说:“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泊的爱根本不是爱。”铂这隐喻了在白人文化占统治地位的美国黑人母亲对孩子扭曲的爱。从白人的价值观看,塞丝的杀婴行为是杀戮,是毁灭;而按黑人的观念来理解,表达了黑人母亲对孩子深深的母爱。前来抓塞丝的奴隶主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因为塞丝的行为粉碎了他的理想主义意识,这实际上也就瓦解了白人的价值观。
  
  丹芙是小说中最有活力的人物。由于黑人社区对塞丝一家的排斥以及她了解了母亲亲手杀死姐姐的这个事实的恐惧,使她变得极其自卑与敏感。她把自己关在由黄杨灌木所围成的“翠室”里。最后,丹芙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并鼓起勇气走出124号向社区人们求救。邻居知道了塞丝杀婴,其灵魂借尸还魂,她们帮助丹芙解救了塞丝,驱走了宠儿的鬼魂,124号房屋恢复了18年前的平静,同时她们也帮助丹芙完成了自我寻找和自我解放。可以说,丹芙的解放象征着黑人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同时也隐喻着黑人民族能够实现自我寻找,确定了自我的生存价值。
  
  二、物的象征意义
  
  树也是小说中频繁出现的象征意象。对于塞丝来说,树指的是其后背充满痛苦记忆的伤疤。莫里森使用塞丝后背上的树来隐喻奴隶制的罪恶。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写了一本名为《树的见证》的诗集。事实上,树的形象在作家眼中是最好的历史见证。莫里森在这里用树来见证奴隶制对塞丝的身体、情绪和精神的摧残。奴隶主“学校教师”的侄子抓住塞丝并抢走塞丝的奶,塞丝把这一事实告诉加纳夫人,这惹恼了奴隶主“学校教师”,结果,塞丝被严重鞭打。当塞丝无法忍受这样的非人待遇时,她决定计划出逃。在她出逃的路上,她遇到白人女孩爱弥,爱弥对塞丝背上的伤疤进行了这样的描述:塞丝的背上有“一棵苦樱桃树。看哪,这是树干,通红通红的,朝外翻开,尽是汁儿。这儿分枝……你背上有一整棵树。正开花呢。”塞丝的背上的树记录和见证了她在奴隶主种植庄园的非人待遇。莫里森成功地挖掘出小说里的人物的内心世界,把无法表达的痛苦经历再现给读者。依靠“树”的形象,莫里森成功地写出了非裔美国人历史上最黑暗和最卑鄙的一段经历。
  
  保罗·D是小说中很重要的人物。他饱经沧桑,他曾经口含“铁嚼子”,没有任何人的自由可谈,在阿尔弗雷德监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曾经戴着脚镣劳动,在“甜蜜的家”和在格鲁吉亚的阿尔弗雷德的监狱遭受了无尽的身体和精神伤害。保罗·D达到124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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