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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自查报告
时间:2019-05-21 23:54:21 网站:文库114
根据包府字[2005]56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包监发[2005]6号《包头市监察局关于下发〈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对这次贯彻检查《行政许可法》工作极为重视,针对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学习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我局非常重视许可法的宣传工作,积极落实市政府宣传工作的安排与布置,在许可法刚颁布实施之际,在房产局附近主要街道设置了宣传站,为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册,并印制了关于房屋开发、物业、权属登记、住房公积金、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服务时限以及许可条件等宣传单,市民争先咨询与阅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这次宣传活动中,局领导班子和各委托执法单位的主要领导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房地产法律、法规,受到市民的好评。 2004年9月6日,市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强化依法治业,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居民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再次专门组成宣传组,制作以《物业管理条例》、《包头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单、展版、条幅,分四组在昆区包百步行街、青山区幸福路步行街、东河区委广场、九原区广场进行宣传活动,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咨询和讲解,使《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的相关内容深入人心,得到广泛的宣传。 2004年底,我局邀请了市法制办法规科的同志为40余名执法干部讲解了《行政许可法》,各委托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通过这次学习,自己备课,每个人负责讲解许可法和相关案例。通过这种边学习、边讲课的形式,大家互相沟通,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为依法行政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2005年4月,我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的,在全局系统开展了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最后有6支参赛单位进入了决赛,通过现场抢答题、必答题、风险题的激烈比赛,决出了冠、亚、季军,对全局学习许可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我局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一)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清理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清理标准和作法进行工作,经过逐条逐项的核对法律法规依据,最后有26项行政审批项目上报了市政府。此后,国务院陆续公布了取消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到我局26项行政许可项目中的有2项,分别是: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许可。剩余24项行政许可项目,按照类别分为:1、房屋开发建设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验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房屋拆迁许可项目: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延期拆迁申请和延长暂停期限、拆迁公司资质审批、拆迁委托合同备案;法律依据是《城市拆迁管理条例》。3、房屋中介许可项目: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许可;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商品房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5、房屋物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许可、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6、公积金管理:降低公积金缴交率许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许可、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国有住房出售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管理意见的通知》。7、廉租房:承租廉租房;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二)一年来,通过对许可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我局对这24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验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现售商品房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拆迁委托合同备案共7项不属于行政许可,属于事后确认和备案性质,因此我局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应为17项。(三)我局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有6项,它们是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核、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延期拆迁申请和延长暂停期限。 收费项目是2项,它们是: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法律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内价费卫字[2001]第5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计费字[2001]1278号)。 在分中心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1项,它们是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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