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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低保审批实施方案
时间:2020-12-30 17:30:55 网站:文库114

2021年城乡低保审批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镇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__民[20__]__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严格“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审批程序,摸清全镇现有低保对象的实际家庭状况,准确界定低保类别,确保我镇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使符合城乡低保的困难群体得到有效的保障,实现我镇城乡低保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施保合理、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促进我镇城乡低保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突出重点,做到符合政策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一个也不保的原则;

  (三)坚持本人承诺、逐级核查、程序合法、谁出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动态管理,有出有进、及时调整的原则。

  四、工作对象及内容

  (一)城乡低保申报条件

  指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月人均收入农村低于165元,城市低于355元,且生活、消费水平、家庭财产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特困家庭。

  1、因病致贫对象:主要指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或职业病造成全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

  2、因残致贫对象:主要指一、二、三级重度残疾造成全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

  3、因年老体弱致贫对象:主要指子女无赡养能力而导致生活常年困难的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和65岁以上失能或半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家庭,以及无子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

  4、因天灾人祸致贫对象:主要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四种应保尽保申报条件的,每年每季度末月的上旬持重病、重残等相关条件的有效证明,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有赡、扶、抚养义务关系的要提供赡、扶、抚养义务关系人供养能力的证明。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与重病人员可单独提出申请。申报人必须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认可,非正当理由拒绝签字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查对象

  截止到20__年12月底,所有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和正准备申报享受城乡低保的人员。

  (四)审查内容

  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在非户口所在地申报的、未按户口性质申报的人员(查看户口本原件);

  2、低保家庭中有大中专学生已毕业的、孤儿已成年的、因离婚等原因分户、自然死亡的要按要求核减家庭成员;

  3、夫妻双方年龄均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就业能力,无重病重残等特殊原因而不积极主动就业的。(重病、重残人员务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确诊依据与诊断证明,证明不能就业者);

  4、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正式职工,工资收入分摊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控制线的(城市355元/月,农村165元/月);

  5、家庭成员中有使用小车、经营性大中型机动车辆、工程机械、收割机(残疾人代步车除外)等和非生活所需的高价物品者;

  6、到了退休年龄,正式从工作单位退休领取退休工资者;

  8、拥有2套以上(含2套,每套均在50㎡以上)住宅(包括门面),非拆迁原因在三年内修建和购买新房,或对住宅进行高标准装修的;

  9、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和家庭月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出入棋牌室、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家中有饲养名贵宠物、购买贵重首饰、高档家具、电子电器,进行炒股、购买基金、期货,有外汇、权证交易投资的;

  10、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足够的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却不履行义务,将家中老幼病残单独分离出来享受低保的;

  11、征地拆迁等各种赔偿收入计算未用完的;

  12、经常变换住址和联系方式而不告知管理机构,致使经办单位、机关与其无法联系的要核减;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要核减;弄虚作假、隐瞒、虚报家庭收入、人员、户籍等骗保情况的除即刻取消其享受低保的资格外,还应追回骗保之后的低保资金,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13、有劳动能力年内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要核减;无理取闹、辱骂、殴打工作人员,不配合或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14、低保存折必须由低保户持有,村委会存在安排城乡低保平均分配、轮流享受等违规行为的,除整体取消该村所有申报享受资格外,还应按相关规章制度追究村委会责任,因上述违规行为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村委会经办人员承担;

  15、已办理离婚登记但户口未分开,继续享受低保的(要查看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内容)。

  16、外出未归、未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

  17、家庭电器设备明显多于当地一般户的,其耗电量超过当地平均用电量的。

  五、实施步骤

  申报审查审批工作时间从3月1日开始。(每个季度末月上旬为困难家庭低保申请时间,中旬为入户调查审核审查时间,下旬为审核审批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8日)。成立__镇城乡低保审查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网络、报刊、会议、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委会在办公场所和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清理核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清理核查工作家喻户晓。各村要召开村支两委会议集体研究,宣传贯彻安排部署审查工作。特别要使所有低保对象认真对照低保政策以及审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觉做出负有法律责任的“申报承诺”,严禁骗取、套取低保的行为发生。

  __镇城乡低保审查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村委会入户调查阶段(每个季度末月11-16日)。

  各村驻村干部要组织召开专门的村支两委会议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现场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申报审批备案表》,按照《申报审批备案表》内容逐项严格审查,每项均要有数据或“有”、“无”的结果记载,不许空格。并要求入户调查责任人达二人以上签字承担责任。入户核查率要求达到100%。核查采取“一看、二问、三查”的办法进行核查与认证。一看:深入低保户家中,详细查看申报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一致,看身份证、户口簿与实际家庭成员是否一致,仔细观察家中摆设以及其家庭固定资产情况,看其日常生活水平。二问:详细询问每个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和家庭消费水平等。三查:查看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工资性收入。核查人员要结合低保对象的认证和家庭收入核算等评估方法,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核查过程中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对低保对象本人及居住环境进行拍照存档,准确采集低保对象的信息,入户调查结果要介绍给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或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审核,形成会议记录,人人签字备案,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审核结果报至镇民政室。

  (三)镇审查比对阶段(每个季度末月的17-20日)

  镇民政室和镇纪委对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并在《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申报审批备案表》上予以记载清楚,表明审查意见。同时汇总上报区局审批。

  (四)区救助局认定审查结果、确定救助标准、核发领取证为第四阶段,(每个季度末月的下旬)。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根据入户调查的情况,和对各单位清理核查比对的结果进行复审认定;凡《申报备案表》中有一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许继续享受,凡《申报备案表》中有一项没三级责任人签字认可的均不认定,凡因外出没通过审查或因审查找不到人的,一律冻结停止享受。镇民政室按照复审认定原则进行初审,并分类汇总上报救助局复审认定,同时将复审认定结果及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核发领取证。

  审批对象的认定以及保障金额的确定,原则上按下列标准把握: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没有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无赡、扶、抚养等其他收入来源的,务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且保障水平略高。

  (2)凡在就业年龄内(男18-60岁,女18-55岁)的重病、重残人员(重病指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内的病种,丧失劳动能力;重残指一、二、三级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家庭成员除具有劳动能力的本人外,可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如需照看护理,虽具劳动能力无法就业的不除外)。

  (3)凡60岁以上和18岁以下未成年人患有重病、重残者本人纳入保障范围,需要护理照料者,可加一个护理照料人员(重病、重残程度同上)。

  (4)动态管理的进出渠道,也是按上述时间进行,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该进的进,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发现一户取消一户,举报一户,核查一户,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进出渠道畅通。

  (5)保障金实行乡财局一卡通打卡发放,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凡上季度未及时领取的,下季度由救助局收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城乡低保申报审查审批工作是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量大,各村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申报审查工作是由民政牵头,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自本次审批确定后,今后基本稳定,因经济状况变动而变动,不再每年一次的大变动,每季度审批完后,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信息在下月20日前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上传国家民政部,因未及时报送,影响群众利益的由各村责任自负,各驻村干部应切实抓好辖区内的申报审核清理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方法,确保稳定。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涉及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不同理解,各村一定要结合实际,多下功夫、多做工作、多想办法,确保稳定。

  (四)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履行“谁核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对照低保政策规定及时解释、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已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要统一进行核减并上报;对申报清查工作不力、有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在申报审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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