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环卫公司。
二、组织实施
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工作。
乡镇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落实好村街及环卫公司的日常督导及考评工作。
三、考评方式
日巡查。重点检查治理成效,主要查看清扫保洁质量、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垃圾收集清运等情况。
月联查。采取以实地考评为主、查阅资料为辅等方式进行,考评内容包括组织发动、体系建设、治理成效等,另设创新举措加分项。每次明查每个乡(镇)至少检查x个村,可由受检乡(镇)自行确定x个村,其他村由考评组随机抽查。
四、评分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分,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考核乡镇方式:月总分=日巡查分数×xx%+月考评分数×xx%+加减分;加减分项计分方式为:有创新举措的加x分,省、市领导对工作有肯定性批示的加x分,县领导对工作有肯定性批示的加x分,有工作经验在全县得到推广的加x分,在月考评排名前x名的加x分,排名在全县后x名的减x分。加分x分封顶,减分不封底。
考核公司方式:由乡镇组织对环卫公司负责范围内的村内卫生保洁、清运工作进行考评。乡镇每月负责对环卫公司出考评通报,作为结算环卫公司承包作业费及奖惩依据。
考评成绩在xx分以上的(含xx分),不扣发当月承包费;
考评成绩在xx—xx分(含xx分)之间的,距xx分每差x分扣xxxx元;
考评成绩在xx-xx分(含xx分)之间的,扣发当月承包作业费的xx%;
考评成绩在xx分以下为不合格,扣发当月承包作业费的xx%。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评成绩在xx分以下,不再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考评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在全县通报。
本办法自xxxx年x月份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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