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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检察院年终总结以及201*工作计划
时间:2019-05-09 10:49:49 网站:文库114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检察院年终总结以及201*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201*检察院年终总结以及201*工作计划一

  201*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创优发展环境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院始终把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年共办理批捕案件49案80人,同比上升44.1%和40.4%,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74人,不批准逮捕6人。办理起诉案件70案102人,同比上升27.3%和36%,其中:提起公诉62案87人,相对不诉1案1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7案14人。

  在审查批捕乔某诈骗案中,我们发现该案复杂并系跨省犯罪大案,犯罪情节比较严重,我们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全面地审查案卷,及时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改变了原公安机关就部分案件事实的定性,深挖犯罪11起,涉案金额由原来的9万元扩大到400万元,犯罪嫌疑人乔某获无期徒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办理孙某盗窃案中,我们坚持不懈,历经两年时间督办该案,彻底打掉一个多人交叉入室盗窃、危害全县6个乡镇18个村、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的盗窃团伙窝案,1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并绳之以法。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关注民生查办案件。

  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高检、省、市院的指示精神,突出查办煤焦、民生、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重点是:党委政府重视、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立足当地实际,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主攻方向。密切关注民生,掌握舆情动向,深入摸排线索,排除阻力干扰,系统抓,抓系统,攻坚克难查办案件。我县蕉山乡罗疃村村民与罗疃煤业公司因征地发生纠纷,引发一系列的赴省、市、县,乃至进京集体上访事件,我院对此高度重视,通过认真细致深入调查,全力查办了刘某等8名村干部贪污公款大案,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他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积极查办案件的同时,我院通过上警示教育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犯罪分析等形式,针对全县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热点岗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以强化诉讼监督为重点,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在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中,提前介入重大案件7案14人、追捕2人、纠正漏犯1人、漏罪3起、立案监督3件5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突出了监督重点,规范了监督程序,提高了监督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

  二是在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的同时,会同县司法局及基层司法所对32名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监督,对1名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作出批捕决定。

  三是始终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完善了《县人民检察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63名信访联络员的职能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件,对各类控告申诉、举报线索做到依法办理,扎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及全国“两会”维稳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我院在开展保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专项行动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全年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3件,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

  四、以增强服务实效为目的,努力加强检务保障。

  我院克服财力紧张、专业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在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检务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为解决办案用房不足,对技侦大楼进行加层改造,增加办案用房500平米;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投资100多万元完成检察专线网改造,增强了信息文件的时效性,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部实现高清同步录音录像,为固定证据、法庭示证、办案安全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以强化自身建设为基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一是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思想纪律作风“大教育、大检查、大整顿、大整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突出抓好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培训,有效做好新旧诉讼法衔接;三是按照县委“察民意、解难题、促和谐、保增收”及县政法委“下基层、听民生、解民忧、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我院干警深入壶泉、南村、加斗、望狐等乡镇的36个村开展调研活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慰问五保户、困难户,办实事、办好事26件。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我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工作;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到玉福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集中观看廉政文化精品剧目《血溅乌纱》、电影《杨善洲》和大同市英模事迹报告会,加强检察人员廉政教育;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过去的一年,是检察工作扎实推进的一年,是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的一年,是纪律作风明显改善的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是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在看到工作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整体队伍的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服务成效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年轻干警后备力量仍然不足,检察官断层情况凸显。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检察工作安排。

  201*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积极推进平安社会、法治社会建设,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为人民检察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二是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强化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

  三是更加积极主动地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推动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活动”和“在涉农征地拆迁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等“四个专项”活动。反贪污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民生民利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部位,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特别是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农惠农、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社会管理和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的重点是:查办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较多、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重点是: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案件移送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该立案而立案或者徇私舞弊、有案不立、立案不移交、渎职失职行为;“专项预防调查活动”的重点是:涉农征地拆迁领域工作中的调查摸底、评估登记、拆迁动员、资料核对、签约补偿、补偿款发放、过度安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活动中既要全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也要关注那些虽然职位不高、数额不大,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

  四是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司法公正。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坚持政策与法律并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自侦工作与监督工作并重、打击和预防并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思想,严格依法监督行政执法、刑事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民事行政诉讼等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把日常性监督、专项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击行政执法、司法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法治建设。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使命。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顺应新期待、新要求的紧迫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将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将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到依法治县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重要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严格案件审查、报批、备案等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促进严格依法办案;三是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十个严禁”》的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坚决反对慵懒散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牢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201*检察院年终总结以及201*工作计划二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推进平安丽江建设,坚持惩治犯罪、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87件773人,起诉829件1296人。其中,依法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10件343人,起诉204件394人;批捕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01件148人,起诉148件255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0人,起诉15件27人;批捕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环境资源、毒品犯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39件243人,起诉155件285人;批捕放火、交通肇事、破坏电力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件22人,起诉282件299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坚持贯彻宽缓刑事政策。继续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42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彻慎捕慎诉原则,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不起诉8人,回访帮教涉罪未成年犯56人,开展社会调查81次,附条件不起诉7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证据标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完善案件质量动态跟踪监督,健全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等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突出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强烈期盼。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为先导,以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为目标,完善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一体化机制,重点查办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件26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44.5万元。其中,查办科级以上干部8人。所办案件实现了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围绕移民搬迁、国家粮油专项资金补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农险保费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领域,继续开展全市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占立案总数37.5%,涉案金额469.43万元。依法查办“村官”腐败案件3件5人。通过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遏制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25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1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050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96场次,与9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26家机关、企业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风险防控方面提出预防措施,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26件,以年度报告及专题报告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村官腐败问题调查报告》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院年度报告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

  三、强化内外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明显加强。重点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监督,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2件,决定追捕28人,追诉52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06件次;重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2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重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办理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9件,审查不服生效裁判、调解案件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

  自身监督有效开展。在强化诉讼监督的同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76人次参加庭审观摩、出庭效果评议。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质量监管,确保公正司法。

  四、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服务群众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措施,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拓宽服务群众平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完善12309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三位一体”机制,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制度,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举报奖励、实名举报必复,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248件,接待群众121人次。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切实解决合理诉求。认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坚持把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重大敏感热点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1件,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认真执行《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救助刑事被害人22人,发放救助金10.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五、持续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解决队伍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公信力。

  从严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7大类20项整改措施已落实15项,9项制度建设已全部完成,办文办会、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10项制度进行“废、改、立”,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廉洁从检长效机制,促进纪律作风转变、工作绩效提升。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又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党性、纪律和廉洁意识。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继续保持了“零”违法违纪。

  增强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面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102人次参加分级分类培训。结合司法实践,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市院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视检察宣传,借助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136篇,传递正能量,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全市检察机关10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市院何树云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仍需不断加大;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方面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建设过硬队伍,为谱写好中国梦丽江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做依法治市的推动者,为建设丽江、发展丽江、繁荣丽江、保护丽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加强平安丽江建设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更加坚定推进惩防腐败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年工作规划》,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保护和服务,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和新罪名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误者。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预防检察建议,提高专题报告和年度报告质量,推动健全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重视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

  五、更加用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能、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成果,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教育监督管理模式,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置身丽江改革发展新征程,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建设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和谐丽江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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