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参与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参与拟订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四)负责搜集、整理、汇总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全县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七)负责管理县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经费;会同乡镇做好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科研、教育、宣传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x县统计局设x个内设机构位:
(一)办公室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及上级拨付统计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和培训业务;承办协助乡镇管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有关工作。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统计部门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有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制定和审核全县统计项目;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二)工交物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物资使用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
(三)农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承担农村地区生产总值的测算;对农村社会经济开展调查研究;对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的统计基础工作。
(四)贸易外经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综合统计股
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汇总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审查统计数据的使用;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乡镇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组织统计新闻发布会。
组织实施人口、科技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各项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六)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能源和资源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进行能源平衡方面的核算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x县统计局设x个下属单位:
(一)统计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统计行业法规、规章,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执法保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统计执法检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执行及案卷整理归档、统计举报案件的检查处理;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局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x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中心
研究建立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试试监测评价;承办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镇域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业调查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服务业综合统计调查有关规定和制度,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做好全县服务业统计综合汇总、评估并公布全县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国家、省、市服务业调查中心布置的日常服务业调查任务;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业统计技术支持,为地方政府做好服务业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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