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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时间:2021-04-16 16:58:08 网站:文库114

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工作上升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结果导向,集中排查整治全市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安全隐患,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彻底整治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方面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主要任务

  对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用气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时必须加钢套管,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橡胶软管不得穿墙、顶棚;

  燃气灶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

  燃气热水器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和卫生间内;

  必须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二)规范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餐饮场所的用气行为,提升其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依法取缔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

  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xx米;

  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严格管控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

  符合本市《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和《汽车加气站行业发展规划》;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燃气设施及能满足区域内居民xx天以上用量的应急储备气源和稳定的供气协议;

  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应的资金,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各类人员经专业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运行管理和作业人员。

  (四)下大力量解决燃气老旧管网和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问题。

  燃气老旧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

  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

  燃气老旧管网和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治理计划制定情况。

  (五)重点排查燃气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

  燃气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

  燃气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六)重点排查农村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情况及用电安全、燃气管网运行情况。

  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和紧急切断装置并能够正常使用;

  是否存在双火源同室共用现象;

  是否使用带有熄火保护的天然气专用灶具;

  天然气管线上是否缠绕电线,是否悬挂重物;

  是否在安装燃气设施的房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人员居住;

  燃气连接管是否是不锈钢波纹软管,有无老化、龟裂现象,连接管两端的管箍是否卡紧;

  炉具、电器开关、插座与天然气管道距离是否规范(最小距离不能小于xx厘米),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是否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燃气灶具(灶具、热水器、采暖炉等)。

  是否将燃气表、燃气管道、阀门等燃气设施包裹封闭;

  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是否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有燃气设施的房间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插座连接有无松动打火现象;

  已安装燃气、用电设施但无人居住空置房以及地埋燃气管道经过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农村架空管线及电线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等是否安装到位。

  检查电采暖设备、接地保护装置、配电箱至采暖设备的插座、自动空气开关等装置、电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日)。组织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二)企业自查整改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x日)。各燃气经营单位及电力局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xx小时严密监控,同时,要针对性编制该隐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已经发放的要立即吊销。

  (三)检查验收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x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xx市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x任组长,副市长秘勇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及xx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各液化气站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一)市应急局负责对发现的燃气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二)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此次城乡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市发改局、电力局负责组织协调此次城乡用电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存储燃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违法违规从事燃气运输的行为;

  (五)市消防大队负责对汽车加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燃气经营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液化气钢瓶、燃气(压力)管道的检测,并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组织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餐饮场所(特别是中小型餐馆)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督促此类餐饮场所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负责对未取得工商执照的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进行查处;

  (七)市教育局负责城镇学校使用瓶装液化气和管道气作为主要气源的隐患排查检查整改工作。

  (八)市工信局、市发改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已实施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村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九)各燃气企业要健全完善日常检查管理机制和台账,强化措施,切实加强自查自改,及时查改隐患、堵塞漏洞。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报告政府及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性保护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燃气企业、电力局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燃气企业及电力局要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职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落实燃气、用电安全生产措施,把燃气、用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要加强燃气、电力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培训制度,特别是加大安检、巡检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新招工人必须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要建全巡线制度,做好巡线记录,加大巡查密度,对驻村安全员,明确责任,对危及煤气管道安全的施工现场要进行专人监护,及时处理燃气管网泄漏事故,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经常组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建立健全部门、乡镇、村三级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用电安全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村要建立检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确保安全管理见实效;要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响应及时、救援有效。

  (三)建立健全农村燃气安全员、协管员制度。燃气企业要按上级要求配备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燃气安全员、协管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两员职能,发挥村两委干部作用,由村两委干部与村燃气协管员、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共同巡查。住建局要明确乡镇级、村级安全员的巡检次数,特殊时期增加巡检频次,做好巡查记录,完善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燃气和用电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五)建立日常宣传制度。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街道)及燃气企业要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方式,运用宣传资料、明白纸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用气、用电常识。要在村内房前屋后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知识宣传单,在居民家中采暖设施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用电警示标志,重点做好鳏寡孤独和留守老人用气用电工作。要做好舆情监控,一旦发现负面舆情立即妥善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治液化气、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涉粉尘企业、涉氨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用电、消防、烟花爆竹私存燃放、建筑工地等领域的安全隐患。

  (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没查出,查出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和置若罔闻、无视专项治理要求的,市政府将从严予以查处。对发生事故的燃气生产企业,在采取经济处罚的同时,将根据情节给予缩小营业范围,直至吊销特许经营证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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