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加油、加气站是否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
加油、加气站周边安全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
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加气站是否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
是否制订和严格落实加油、加气站检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业方案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对进站车辆、人员是否实施有效管理。
(二)检查职责分工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负责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
二、工作步骤
(一)及时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x月份)。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本辖区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x月xx日,全县各加油、加气站进行自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全面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写出自查工作总结备查。
(二)乡(镇)、开发园区安全检查(x月份)。
x月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开发园区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中石化、中石油之外的加油、加气站进行逐一检查,对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交通要道周边加油、加气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企业所在乡(镇)、开发园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市、县抽查(x月份)。
x月份,市、县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安监局检查,县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负责做好迎接市城乡建委检查,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商务局检查,x月xx日前将抽查情况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油、加气站安全。各乡镇、开发园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检查活动的落实。要把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交通要道周边加油、加气站作为检查的重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加气站,要上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扣相关行政许可证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由县以上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安全隐患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整改无望的加油、加气站,要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注销(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书,不准再从事储存、经营活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要立即予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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